買房未滿2年暫時不過戶要緊,未及時辦理過戶的房子存在法律及經濟風險,建議盡快完成過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09條,房屋所有權需經登記才發生效力。未過戶期間,買方無法成為法律認可的產權人,賣方仍可能將房屋二次出售或抵押,導致一房二賣或產權糾紛。
買房滿2年的好處
1、享受稅收優惠:
(1)增值稅免征:根據相關政策,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在北上廣深之外的非一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需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而在北上廣深四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2)交易成本降低:增值稅的免除,對于賣方而言,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其在定價時可能會有一定的優惠空間,從而使買方也有可能間接享受到稅費優惠,以更合理的價格購得房產。同時,滿2年的房產在交易時的稅費手續相對簡化,整體交易流程更加便捷。
2、產權穩定性更高
從房產證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轉移日期起算滿兩年,意味著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已經相對穩定,減少了因房屋所有權爭議而產生的法律風險。經過兩年時間,房產相關的糾紛隱患如產權不清、抵押糾紛等問題一般已基本解決或顯現,購買滿2年的二手房,購房者可以更加放心地進行購買。
3、房屋狀況更明晰
滿2年的房子一般已經度過了最初的磨合期,各種設備設施都會比較完善,生活便利程度可能更高。作為現房,購房者可以實地考察房屋的質量、結構、裝修和設施等情況,能更全面地了解房屋的實際狀況,避免一些新房可能存在的問題,如裝修質量不過關、設施不完備等。
需注意,房子滿兩年的計算方式根據房產類型有所不同。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按照契稅票填發日期或房產證登記日期孰先原則計算;已購公房根據房產證填發日期、原始購房合同簽署日期、第一筆購房款的銀錢收據日期中最早的一個來計算;繼承的房產可以按照繼承前的日期界定;直系親屬之間贈予的房產可以按照贈予前的日期界定,非直系親屬要按照規定計算;夫妻更名的房產可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可以按照原房產證的時間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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