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子女能繼承,但前提是該保障住房是購買的,而非租住的。根據規定,子女可以繼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因為購買的保障性住房屬于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遺產的定義?。而如果是租賃的保障性住房,其所有權屬于國家,不能由子女繼承。但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繼續租賃該房屋?。
子女繼承房產的條件
1、繼承開始的前提: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才能發生。若房產所有權人在生前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這屬于贈與行為,而非繼承。
2、繼承人身份合法:
(1)法定繼承情形:在法定繼承中,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只要不存在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就有繼承房產的資格。例如,子女沒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等行為。
(2)遺囑繼承情形:若被繼承人立下遺囑,指定子女為房產繼承人,該子女須符合遺囑中設定的條件,且遺囑需合法有效。
3、房產性質符合要求: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如果房產是多人共有的,如夫妻共有,那么在一方死亡后,應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把屬于被繼承人的份額分割出來后,再由子女繼承。
此外,如果存在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按照遺贈扶養協議辦理房產繼承。若協議中規定房產由扶養人繼承,那么即使子女是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也可能無法繼承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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