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產證的回遷房不一定屬于商品房,如果原拆遷房屋為商品房,則回遷房通常仍為商品房;如果原拆遷房屋為集體土地私房或經濟適用房,則回遷房一般不屬于商品房。回遷房即使有房產證,也可能標注“通過拆遷回遷所得”,且土地性質可能為劃撥(需補繳土地出讓金才能交易)。部分回遷房需滿足特定年限或條件(如補繳費用)后,權利才趨近于商品房。
回遷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土地性質:
商品房的土地性質為出讓,開發商在拿地時已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為70年。
回遷房大多建在劃撥土地上,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時間從回遷交付之日起算,可能不足70年。若要轉變為商品房,通常需補繳土地出讓金。
2、產權性質與交易限制:
商品房擁有完整的產權,購房者取得房產證后可自由轉讓、抵押、出租等,可立即上市交易。
回遷房一般在取得房產證一定年限內(通常為5年)限制轉讓,以保障回遷戶權益,防止炒房。部分回遷房可能存在產權未完全辦理的情況,后續辦理手續可能較為復雜。
3、價格:
商品房價格由市場供求關系等多種因素決定,受地段、戶型、小區品質等影響,價格相對較高。
回遷房因土地性質為劃撥,享受國家政策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且存在交易限制等因素,價格相對較低。
4、建筑質量和標準:
商品房在建設過程中通常遵循較高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注重品質和市場競爭力,建筑質量和配套設施相對更有保障。
回遷房可能在初期建設時更注重成本控制,部分回遷房的建筑質量和配套設施可能略遜一籌,但具體情況因項目而異。
5、買賣雙方關系:
商品房的購買基礎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價款在合同中約定。
回遷房的購買基礎是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在協議中約定相關事項。
6、交易流程和稅費:
商品房交易流程較為規范和便捷,手續齊全即可進行交易,在交易過程中的稅費種類明確,按規定繳納。
回遷房交易需額外辦理一些手續,如補繳土地出讓金的證明等,流程相對復雜。由于產權性質差異,回遷房在交易時的稅費可能與商品房不同,可能涉及土地出讓金等相關稅費的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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