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024年度人民文學獎頒獎典禮在四川舉行。最新設置的獎項年度“傳播貢獻獎”由董宇輝獲得,這引起了諸多爭議。
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文學獎應該是與文學本體相關的獎項,不是作家、沒有作品的人,不該授予其文學獎;而作為獲獎者,董宇輝也不應該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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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楚,《人民文學》雜志社為什么會給董宇輝授獎。
原來,在2024年1月,《人民文學》曾與董宇輝有過合作,即通過董宇輝的直播間向觀眾推薦該雜志。在4個小時的直播中,直播間獲得上億次點贊,《人民文學》雜志獲得近百萬冊的訂閱量,成交金額高達1785萬元。
2024年12月,《人民文學》再次來到董宇輝的直播間。作家莫言、梁曉聲等人也與董宇輝一起暢談文學。在約2個小時的直播中,累計有700多萬人次觀看,2025年全年12期的《人民文學》雜志共售出2.9萬套。
在文學已經風光不再的年代,董宇輝讓《人民文學》實現了“逆生長”。
所以,在頒獎典禮上,《人民文學》雜志社在給董宇輝的頒獎詞中寫道:在文學的曠野里,董宇輝長于發現、敏于共情、精于表達,如同一個信使,盡情釋放著文學的魅力與光華。他將文學一次次推向讀者,喚起了無數熱愛文學的人的內心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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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從事文學創作的人,就因為當了幾次文學的“推銷員”,就獲得了文學獎,這讓很多人難以信服。
有觀點認為,董宇輝的獲獎,既尷尬了董宇輝,又讓文學蒙羞。因為董宇輝本人確實在文學創作上沒有實績,而文學獎獎勵的對象應該是文學本身。
有的人擔心,董宇輝獲獎的事情會開一個壞頭,“以后所有的藝術圈盛會都會有資本的銅臭”。
董宇輝還算是以文化為IP的主播,而萬一是其他與文化完全不相關,但是又恰恰能帶動文學雜志銷量的主播呢?那還給不給文學獎?如果給,是不是就顯得更加兒戲呢?以后,不管什么阿貓阿狗,只要憑借銷量就能輕而易舉地獲得文化頭銜,那文化就更加一文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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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董宇輝獲得“人民文學獎”沒必要大驚小怪。
首先,董宇輝獲得的并不是真正與文學本體相關的獎項,而只是“傳播貢獻獎”。
本次頒獎的獎項中,重頭戲還是長篇小說、中篇小說、散文、詩歌等文學本體獎項,這個也是一如既往的重頭戲。“傳播貢獻獎”不可能成為一屆文學獎的重頭戲,只是由于董宇輝名氣較大,大家把關注點放在了他的身上而已。
其次,董宇輝確實對文學重新進入人們的視野做出了貢獻。現在,網絡上各種資源讓人眼花繚亂,文學早已不是人們的主要精神食糧,文學雜志的生存每況愈下。這個時候,有人能站出來,對大家說,文學很重要,應該多讀讀,而且,很多人還“聽勸”,這是十分不容易的。
董宇輝憑借自己在互聯網上的影響力,幫助《人民文學》增加了近2年的訂閱量。這有幾個人能做到?這還不算突出的貢獻嗎?給他授予一個與該貢獻相關的獎項,也是可以理解的。這個獎,其實說白了,就是為董宇輝定制的。
再次,文學要重回讀者視野,確實需要豐富傳播手段。文學本身可以高貴、嚴肅,但是如果它都無法進入讀者視野,那這種高貴和嚴肅就失去了意義。文學作品只有在讀者那里,才能真正發揮其內在的價值。
而過去,我們的傳播手段很有限,基本上就是靠口碑傳播。通過直播等手段提升文學的影響力,不是壞事。
總之,術業有專攻,只要從事文學創作的人認真創作,負責傳播的人熱情推薦,能促進文學事業的發展,那就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有一個前提,董宇輝獲得的這類獎,不能與文學本體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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