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杭州發布《杭州市全民健康促進條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杭州擬將《杭州市全民健康促進條例》列入立法工作計劃。
從醫學角度來看,肥胖被定義為一種由多種因素引發的慢性代謝性疾病。通常醫學界會綜合運用體重指數、體脂率、腰圍等指標,對肥胖進行界定與評估。其中,體重指數作為國際上廣泛采用的衡量人體胖瘦程度及健康狀況的標準,其計算方法為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依據《成人體重判定》(WS/T 428-2013)的標準,BMI處于18.5至23.9之間屬于正常范圍;24至27.9為超重;達到28及以上則被判定為肥胖。
“全民減重”進行中,杭州人的體重怎么“管”?
來看看《杭州市全民健康促進條例(草案)》擬做出的規定——
第八條“合理膳食”: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居民營養狀況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制定重點人群營養干預計劃,組織開展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營養改善行動。學生餐配送企業和中小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食堂應當按照規定配備營養工作人員,供應符合中小學生、嬰幼兒營養餐標準的食品。
第九條“限鹽油糖”:鼓勵全社會參與減鹽、減油、減糖等健康飲食行動,推廣使用限量鹽勺、控油壺等工具。鼓勵食品生產者生產低鹽、低脂、低糖食品,并在包裝上做出顯著標識;鼓勵食品經營者開設低鹽、低脂、低糖食品專柜;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開發和提供低鹽、低脂、低糖等健康食品,并為就餐者提供易于分辨的公筷公勺。
第十條“控煙限酒”: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開展控制吸煙和過量飲用酒精監測工作,減少煙草煙霧危害,預防、控制過量飲酒。
第十一條“健康損害提示標識”:鼓勵含糖飲料、酒精飲料的銷售者在有關商品的銷售區域規范設置健康提示標識。含糖飲料、酒精飲料的范圍以及健康提示標識的制作樣式和設置規范由市衛生健康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食品安全”: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審查登記、違法行為報告和查處制度。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
第十三條“全民健身”: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并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鼓勵開展全民健身體育、休閑等活動。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關規劃建設全民健身公共場所和設施,實行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者低收費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建設健身場所;鼓勵單位的體育場地和設施向公眾開放,可以適當收取費用。
第十四條“健康激勵”: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探索建立健康積分獎勵機制,對居民參與健康教育、體育健身和健康管理等活動予以積分獎勵。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提供健康積分兌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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