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一位網約車司機反映稱,一名自稱是運管工作人員的乘客在到達目的地后亮出執法證,要求其出示營運證件。司機表示要兩人才可以執法,因此拒絕出示證件,次日其網約車賬號被封禁。9月24日,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情況通報,確認當事工作人員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已給予警告處分,并調離崗位。
執法“任性”,反映的是一些執法人員法紀意識淡薄、宗旨意識不牢,出現執法不公等情況,損害了黨和政府公信力。此事猶如一面鏡子,映照出執法過程中“任性”行為的危害性,不僅觸動了公眾的神經,更引發了對規范執法的深刻反思。諸如此類的還有“釣魚執法”“刁難執法”,要杜絕“任性”行為,需對癥下藥,標本兼治。
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教育。面對網約車司機的合理質疑,執法人員本應以更加耐心、細致的態度進行解釋和溝通,而非簡單粗暴地采取封禁賬號的措施。這種缺乏服務意識的執法方式,只會加劇當時雙方矛盾,損害執法形象。因此,各級各類執法機關都應加強對一線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職業素養,合理利用手中的“裁量權”。執法者在行使權力的同時,必須尊重并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牢記服務宗旨,注重情理法融合,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執法過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要嚴格執法程序,杜絕隨意性。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而法定程序則是確保法律正確實施的關鍵。在此次事件中,該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未能遵循“兩人以上共同執法”“著制式服裝執法”等法定要求,僅因一己之便要求司機出示證件,這無疑是對法律威嚴的踐踏。執法行為的“任性”,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公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基礎。因此,必須強調執法過程中的程序正義,確保每一名執法者都能成為法律的忠誠執行者和捍衛者。
要強化監督問責,構建公正透明的執法環境。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之得當則利國利民,用之不當則傷人害己。而監督是防止權力濫用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執法公正的必要條件。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在事件曝光后迅速作出反應,對涉事工作人員給予處分,體現了對違法違紀行為的零容忍態度。然而,這僅僅是第一步。要真正構建公正透明的執法環境,還需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執法者不敢“任性”,讓委屈者能夠“發聲”。
執法不容“任性”,這不僅是對個別執法不當行為的譴責,更是對全體執法者的警醒。只有牢記服務宗旨,尊重程序正義,強化監督問責,才能共同守護好法治社會的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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