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自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第52號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9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自9月21日起施行,為深化全民國防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撐。
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本次國防教育法修訂,是按照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在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全局下,在全面依法治國和依法治軍的進程中,著眼鞏固提高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適應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新形勢,貫徹黨的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新部署,適應全民國防觀念新變化,也對全民國防教育領域作出了新規范新要求,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的施行必將加速構建完善全民國防教育新格局,不斷提升全民國防教育法治化水平。
作為青年干部我們要認真學習國防教育知識,強化自身國防觀念和憂患意識,增強關心國防、熱愛國防、建設國防、保衛國防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不忘初心,勇于擔當,廣泛宣傳國防教育知識,把國防教育的種子植于人民群眾的心中,為深化全民國防教育,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不懈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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