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把“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作為“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的重要環節。為扎實有效推進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在基層落實,應當建立健全動態監測數據庫、風險預警和風險防范機制和分類分級幫扶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動態監測數據庫。對具有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員/家庭進行全面摸排,精準掌握脫貧邊緣家庭以及因疾病、事故、災害等各種原因造成的低收入農民家庭情況,實現網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動態監測數據庫,有效落實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
二是建立健全風險預警和風險防范機制。充分用好縣鄉村三級網格員隊伍,對具有返貧致貧風險的家庭進行風險預警。要打通各部門數據壁壘,有效建立聯動協作機制。設立不同預警等級,建立分級預警機制,確保精準預警。通過解決一個問題,化解一類風險,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
三是建立健全分類分級幫扶機制。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要通過綜合性社會保障政策和措施進行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底線,完善社會救助多元化舉措。對具有勞動能力的,要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礎上,既要扶志又要扶智,積極引導自立自強,加強就業技能培訓,引入幫扶產業,拓寬就業渠道,增加就業機會。對具有不同勞動能力等級的人員,實行分類分級管理,針對性地設計和實施幫扶方案,完善常態化分類分級幫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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