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并將其作為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的重要內容。要以更加積極開放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讓人才隊伍和科技創新發生“化學反應”,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瞄準高端領域“萃取”,讓人才隊伍“精”起來。當前,人工智能、生物技術、量子信息等一批高端科技的突破發展,引領著新一輪的產業革新,科技領軍人才勢必是未來產業發展的引領者。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們要突破戰略科技發展瓶頸,亟需培養造就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以提升我國未來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要有“慢不得”的沖勁,提升對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引進力度,針對重點產業方向,吸引集聚一批海內外高端科技人才,加大資源投入,給予最佳的創新平臺支持,提供廣闊的技術試用場景,促進技術成果轉化。同時,也要有“急不來”的韌勁,將高端科技人才培養納入戰略科技長遠發展規劃,從高校學科建設、拔尖人才培養、產業培育等基礎工作做起,建立管長管遠的高端人才隊伍培育機制。
統籌發展全局“配制”,讓人才隊伍“全”起來。我國高等教育人口的規模和質量都在迅速提升,人才總量龐大,人才類別豐富,正邁向人才資源強國。要像“配制”化學溶液一樣配置人才資源,精準掌握比例和分布,統籌全局發展需要,使人才資源得到最大價值的利用。注重人才區域合理布局,深化東中西部人才協作,鼓勵各類人才到中西部二、三線城市創新創業,改變“孔雀東南飛”的人才流動趨勢。健全各類型人才培養機制,提升卓越工程師、首席技師、技能大師等高技能人才比例,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深度參與產學研全流程的創新創業實踐,培養既精通理論知識,又了解生產實踐的全面發展人才。著力構建“老中青”搭配的人才隊伍梯次化培養模式,做好人才的傳幫帶,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現、選拔、培養機制。
用好政策激勵“催化”,讓人才隊伍“活”起來。如何有效激發人才的創新潛能,實現人才隊伍“1 1>2”的效果,是實現將人才存量轉化成發展增量的關鍵。要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既給予人才物質獎勵,又給予人才價值認同與尊重的體現,使其成為創新發展的核心動力。要完善多元化的人才評價政策,更加注重人才的實際能力和貢獻,包括能力、業績、創新能力等多個方面,破除“唯帽子”論,避免簡單以人才稱號、學術頭銜確定薪酬待遇、配置學術資源。人才激勵政策也應具有針對性,根據不同領域和層次的人才特點,制定差異化的激勵措施。例如,對于科研人員,可以提供科研項目資助、科研成果獎勵等;對于企業管理人員,可以提供股權激勵、業績獎金等,讓人才切實感受到被重視和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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