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外醫療保險
海外醫療保險,又稱申根簽證保險或旅游醫療保險,是申根國家的要求,自2004年6月1日起,前往申根國家旅游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海外醫療保險證明,使領館將出具該證明,證明其擁有醫療保險,作為簽發申根簽證的基本前提條件。
海外醫療保險要求如下:
1、境外醫療保險(個人或團體保險)可由申請人在居住國辦理,如無法辦理,也可在第三國辦理或由旅行目的地國邀請人辦理;
2、必須承擔在申根地區停留期間的所有醫療費用、住院甚至遣返費用,醫療保險保額不得低于3萬歐元(約合30萬人民幣);
3.海外醫療保險必須適用于所有申根國家及整個逗留期間,且必須注明在申根國家有效;
4. 特殊情況下,如果有理由相信申請人患病風險顯著增加,也可能對保險金額提出更高的要求。例如,如果您前往申根國家就醫,除了旅行醫療保險外,還必須提供醫療費用證明。
二、參加境外醫療保險注意事項
1、根據旅行國家的消費水平選擇合適的保險保障額度。
2、您購買的境外旅游保險必須覆蓋您的整個行程,這樣您的整個行程才受到保障。
3、購買出境游保險時,要注意是否包含國際緊急救援服務。由于國內保險公司在海外拓展網點難度較大,出境游險種一般都會與國際緊急救援公司有合作。如果發生意外,或者護照遺失等情況,可以撥打救援熱線。一些大型國際保險公司還提供專門的中文服務。
4、選擇合適的保險平臺。
保額一定要適合自己目前的經濟能力,避免給自己造成負擔,同時也要選擇有資質的保險公司,方便日后理賠手續的處理,除了參加海外醫療保險外,也可以購買一份海外旅游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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