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基層減負工作,特別是針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采取了一系列有力舉措,著力解決基層工作中存在的“文山會海”和“過度檢查”等現象。為進一步規范和深化減負工作,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這一重要文件的出臺,不僅明確了基層減負工作的方向,更為基層干部解放精力、專注主業提供了堅實保障。
規范督查考核,減少繁冗程序。針對督查考核過于頻繁和內容繁雜的問題,《若干規定》提出了統籌管理、簡化程序的要求,強調不搞“重復考核”“多頭檢查”,力求督查考核工作更加合理、高效。過去,過多的檢查和考核常常給基層帶來不必要的壓力,有時甚至出現為迎接上級檢查而開展形式主義活動的現象。《若干規定》明確提出,督查考核要注重實際效果,不搞“面子工程”,督查內容應與基層實際工作緊密結合,減少機械化、表面化的考核方式。同時,《若干規定》對考核標準提出簡化要求,強調不搞“千分制”“雙千分制”等過度細化的打分機制,這有助于讓基層干部從繁瑣考核中解脫出來,專注于實質性的工作推進。
明確基層權責,增強履職能力。《若干規定》還針對基層工作中存在的權責不清、職責模糊等問題,提出了健全基層權責體系的具體要求。基層干部往往承擔了超出其職責范圍的工作,導致資源和精力過度分散。《若干規定》明確要求省級黨委和政府對基層權責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制定職責清單,確保責權一致。通過這種方式,基層干部可以更加明確自己的工作范圍,避免被額外的行政事務拖累,能夠更好地履行職責。此外,規定還強調完善資源、服務和管理向基層的傾斜,確保基層有足夠的資源和支持,推動基層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開展。
強化制度約束,建立長效機制。為確保基層減負工作取得長期成效,《若干規定》注重從制度層面建立長效機制,以防止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反彈。通過強化法規制度的剛性和約束力,明確規定各級黨委、政府以及領導干部的責任,確保各項規定能夠真正落實到位。特別是針對領導干部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強調要實事求是,杜絕層層加碼的現象。同時,中央將通過專項工作機制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對突出問題進行通報,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應。通過這種方式,減負工作將成為一項常態化、制度化的任務,持續推進。
(彭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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